
(信息员:刘小榆)根据四川省资阳市物价局文件(资价工[2006]1号)规定,将资阳市城区原来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五类用水分别进行价格调整。
资阳市城区的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的1.5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商业用水1.95元/吨调整为2.40元/吨,工业用水1.70元/吨调整为2.0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1.80元/吨调整为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不做调整,仍为4.50元/吨,其中宾馆、酒店、酒楼以及酿酒用水价格为3.00元/吨,对城区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烈属,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其生活用水价格仍按1.50元/吨执行。
此次调整水价时间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新水价自2006年2月份抄见水表量执行,工业用水价格从2006年4月抄见水表量时执行。
(中国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