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节水型社会
龙岗区合理调整水价推进水价改革
令人关注的水价调整工作目前进展顺利。龙岗区自来水公司1月11日就龙岗区合理调整水价、促进节约用水进行了情况说明。龙岗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于2005年2月和2006年1月,对自来水价格分两步进行了调整,合理调整水价、推进水价改革,促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
据了解,调整水价是为了顺应节约用水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4月针对城市缺水情况日益严重,发出《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水价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水价计价的方式,要求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近年来,由于连续几年干旱带来严峻的原水紧缺局面,本地水库的原水远远不能满足用水需要,自来水原水改为使用价格较高的东深引水工程水为主,原水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同时其它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也逐年上涨,原来的自来水价格已不能反映自来水目前真正的市场价值,给龙岗区自来水公司的供水工作增加了难度和成本的负担,部分水厂已出现水价与制水成本倒挂,制约了水厂规模发展与管网改造计划的实施。所以,为了供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合理地调整自来水价格,是合理也是必要的。
根据深圳市物价局龙岗分局《关于调整龙岗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的通知》(深价龙20053号)精神,龙岗区自来水公司于2005年2月和2006年1 月,对自来水价格分两步进行了调整。
水价调整后,龙岗区将继续坚持“水质优良、用户至上、造福社会”的方针,强化管理,不断加大技术改造,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与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深圳侨报 记者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