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污水垃圾处理不达标城建项目将停批

2007年8月 来源: 互联网

    记者12省建设厅获悉,福建省各市、县将签《“十一五”污水、垃圾处理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将污水、垃圾处理目标任务分年度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状。各市、县如果未完成考核,所在地城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城市规划修编不予审批,年度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至2010年,福建省节能目标预计实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未来的减排目标是,全省新扩建64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中福州、厦门、泉州的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全省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其中福州、厦门、泉州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省建设厅要求,每个市、县到2010年都要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逐步将垃圾处理场周边的乡村垃圾集中统一处理。

    据悉,各市、县立下责任状后,必须将“十一五”污水、垃圾处理目标任务以及分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工作重点。省建设厅将对其实行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同时,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将作为地方政府效能建设、环保目标责任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地方,所在地城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城市规划修编不予审批,年度进行通报批评。(记者陈娟)

  【关闭
水处理设备综合服务门户
编辑信箱:wateruu@126.com 业务合作:王先生 13787106234 0731-2476887 广告合作:李先生:15974110248 喻先生 027-87184460 13607192028
客户服务:客服一 客服二 MSN:xywang_net@hotmail.com
本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信息 | 会员及广告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站地图
中国水处理设备网(www.wateruu.com)版权所有  ©2007-2008 湘ICP备06007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