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江南时报》报道,从2006年1月1日起,无锡服务业用水电气的价格将不再作单独分类,价格水平将与工业用水电气价格持平。这是昨日记者从该市物价部门获知的消息。按今年的用量测算,政策出台以后,该市服务业年减少成本支出将达到6450万元,其中市区每年减少支出3600万元。
据了解,明年开始,无锡市服务业用自来水价格分类,改按工业自来水价格执行。该市市区服务业用自来水到户价由每吨3.00元降到2.70元,但桑拿、洗车、建筑等行业用自来水按照特种用水价格执行(3.20元/吨)。市区服务业可每年减少成本支出760万元。同时,服务业用气价格也将取消,改按工业用气类价格执行。市区服务业用天然气试行中准价格由每立方米2.80元降为2.10元,可上浮15%;服务业用管道煤气价格降幅最为明显,由每立方米2.00元降为1.00元。市区服务业可减少成本支出840万元。服务业用管道液化气、瓶装液化气价格不在本次调整之列。另外,明年商业照明类用电价格亦改按其他照明类用电价格执行。例如,1KV以下电压等级的商业照明电价由每千瓦时0.899元降为0.862元。市区服务业可减少成本支出2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列入省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0.735元/千瓦时)执行。具体名单由各市(县)、区物价局或供电部门提出,经过无锡物价局、无锡供电公司核准并报省确认后执行。江阴、宜兴市服务业用水、电、气价格也从明年1月1日起改按当地工业用水、电、气价格执行。
无锡物价部门表示,由于本次价格调整是降低价格水平,为确保政策及时贯彻到位,这次价格调整将改变原来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的做法,改为自2006年1月1日后第一次抄见水、电、气量就执行新价。(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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