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开上世纪八十年代某城市的总体规划,“机密”两字赫然在目。在计划经济年代,城乡规划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延续和深化,一度高高在上,被捧上“圣坛”。 而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发展的目标日益多元化,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城乡规划作为国家对城乡发展重要的调控手段,日益彰显出重要的公共政策属性,在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中承担着一份重要职责。而这,就势必意味着规划走向平民、走向民间,呼唤更广泛的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指导原则是“凡生活受到某项决策影响的人,就应该参与那些决策的制定过程”,它使自上而下的政府行政管理转变为上下互动、服务和管制相结合的新型城市公共管理模式。政府鼓励和促进公众在城乡建设和管理决策过程中的参与,使传统的政府直接行政转化为政府与公众协调合作的“互动”行政,发挥市民自主管理在整个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城乡公共管理的开放性和多元化,同时从侧面反映了公众参与的民主价值取向。 让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是政府赋予公众以民主权利的一种行为。规划本身就是反映公众利益的,规划的公示与公开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没有群众参与,我们搞不好城乡建设!目前,我国在公众参与规划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对公众参与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忽略公众角色到重视公众声音,城乡规划在决策层面上发生的转变,无疑有着深远的意义。(小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