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笔者近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近期目标是到2008年底前,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 河流污染防治的目标还包括,2010年底前,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主要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0%以上,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增强。 做好新形势下的河流污染防治工作,要牢牢把握好环境优先、确保饮水安全的原则。一要继续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二要落实跨界水质目标责任制,自2008年起,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和污染反弹严重的省份,暂停在该省安排国家支持的项目,停止审批该省需增加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三要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力度。四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和标准体系。五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