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污水处理厂建得起还要用得好

2007年12月 来源: 互联网

纳入市(州)年度目标考核,未完成目标要追究责任

 (记者李丹)记者昨(28)日从省环保局获悉,为确保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力争占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要氧量)负荷60%以上的生活污水减排目标能够完成。

年初,我省确定了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削减4%、COD削减2%、氨氮削减1%的目标。今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情况,我省二氧化硫下降4.07%,列全国第三,但COD继续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0.93%。省环保局局长田维钊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根据多方统计,今年的3项减排目标均有望基本完成,但由于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周期长的影响,减排的难度仍然很大。

鉴于COD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严峻,《通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政府既是城镇污水处理的重要投资主体之一,也是责任主体,要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参与的城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

污水处理厂建得起还要用得好。为此,《通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纳入市(州)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对政府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于未完成目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处理不达标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安排补助资金,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审批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立项、备案。

背景COD生活污水“贡献”超六成

据省环保局城市处统计,目前,我省的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已超过工业污染排放,生活污水对COD的“贡献率”已达60%以上,另外,生活污水中也含有大量的氨氮。此外,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收费不到位,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还占相当大的比例,甚至有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负荷不足50%,加之地方减排措施不落实、资金不到位、技术不过关,都造成我省的COD减排今年上半年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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