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省人大农业委召开《湖南省水文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议透露,我省5年内计划新增水资源保护监测站网20多处,并将加强对洞庭湖等重点水域和全省重点河段的水环境监测,增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湖南省水文条例》于2006年9月30日经省十届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在座谈会上,省水文局局长沈新平指出,一年来,水文部门提高了防汛抗旱能力,在今年抗击“圣帕”强热带风暴过程中,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制订了《湖南省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对一年来发生的岳阳县新墙河饮用水源砷污染、湖南农业大学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异常、沅江上游段磷污染等事件都及时进行了跟踪监测。11月10日,湘江出现历史最低水位,省水文局还加强实时监测,为启动干旱期水资源调度方案,确保饮水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时,省水利厅副厅长詹晓安表示,全省水文系统要重点针对落实涉水工程补偿措施、测验断面乱采乱挖、资料审查汇编等问题开展专项执法,集中处理和打击严重影响水文测报工作的违法行为。要为群众安居乐业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全面服务,重点加强对暴雨山洪、城市防洪、地下水、水质、土壤墒情等水文要素的监测,加强对行政区界、重要取(引)水口、主要排污口的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同时,加强对洞庭湖、重要城市等重点水域以及洪水期和枯水期等重点时期的水文监测,不断提高水文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