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 (见习记者 薛琳)记者今日从太原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根据新出台的《太原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标准》,首次对省城医疗机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统一考试,合格者将可获得“太原市医疗机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操作)人员上岗证”。
医疗机构生活及粪便污水,因不同程度地存在多种病菌和一些有毒有害物,处理不当会引起二次污染和环境污染。
该《标准》的出台,为省城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提供了依据。今后,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