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将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迁饮食娱乐业
由四川省泸州市环保局、泸州市环科所历时一年编制的《泸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经过市政府批准正式实施。《规划》时限为2007~2020年,分为近、中、远期3个阶段实施,总投资为1.17亿元。近期计划投入1.01亿元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饮食娱乐业强制搬迁、河岸生态防护工程、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中远期投入1600万元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预警监控体系建设,最终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机制,促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明显改善。
据了解,泸州市政府1997年7月划定的第一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涉及北郊水厂、南郊水厂、蓝田水厂和安富(冠山)水厂4家企业。水源地取水口全部位于长江江段。在新编制的《规划》中,4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陆域范围为岸边纵深5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上溯2000米,下溯200米,岸边纵深1000米。
据泸州市环保局介绍,目前,北郊水厂、南郊水厂、蓝田水厂和安富(冠山)水厂的一级保护区内均未发现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排污口。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一级保护区内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标准。
根据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10年前,泸州市将建成二道溪污水处理厂、纳溪污水处理厂,新城区排水体制全部采用雨污分流制。届时,位于保护区内的所有生活污水将全部通过市政截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在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以外排放。位于老城区的鸭儿凼污水处理厂的用地将由原来的2.33公顷增加到5公顷,以满足中心半岛远期污水处理量不断增长的需求。规划中期及远期进入保护区的生活污染源污染负荷预测值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