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网12月13日电: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介绍了第三轮上海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及今年以来上海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关心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污染减排为核心,以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全年环保投入资金预计超过300亿元,占同期本市生产总值(GDP)的3%左右;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按节点目标推进;污染减排预计能完成SO2和COD在2005年的基础上各削减2%的年度目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河道水质总体有所改善,黄浦江、苏州河水质保持稳定,到今天为止,上海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5%。
一、污染减排预计能较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按照SO2和COD在2005年的基础上各削减2%的年度目标,考虑到排放基数和人口经济增长因素,SO2和COD需分别削减1.0万吨和2.13万吨才能完成这一目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将污染减排重中之重的工作之一和督查的重点。在2006年成立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又分别成立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环保局牵头的SO2减排监控协调小组和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牵头的COD减排监控协调小组,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了减排措施和责任,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数据上报制度和定期现场核查和评估等制度,初步形成了沟通协调、检查督促、测算评估、信息反馈的工作链,制定并落实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电价补贴及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补贴和郊区污水厂网建设补贴等政策,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确保了污染减排任务的顺利推进。
在全市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依托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攻坚克难,本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SO2减排方面,今年新建成上海石化热电厂、申能星火、吴泾第二电厂脱硫设施,脱硫效率均达到90%以上,投入运行的脱硫机组合计为102.4万千瓦;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今年关停了南市电厂3台燃煤机组和上海石化6台燃油锅炉;同时,通过增加燃气机组、已脱硫机组和高效机组发电量等优化措施,努力控制本市总发电量和煤炭消耗量。在COD减排方面,今年竹园第二、新江、奉贤东部、奉贤西部、崇明城桥等10座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9万吨/日;天山、曲阳等11座已建污水厂通过加大污水截污纳管,增加了污水处理量;同时,关停了上海焦化有限公司钛白粉厂、凯荣纺织有限公司、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按照国家核算方法,经初步测算,截至11月底,本市SO2和COD已分别完成全年减排目标的85%和90%,随着减排措施效益的发挥,预计到年底可实现各削减2%的年度目标。(注:相关措施和污染减排量有待国家环保总局核定。)
二、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按计划节点顺利推进
今年是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全市各部门聚集力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目前,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156个建设项目中累计30个项目已竣工,93个项目开工在建,31个项目进入开工准备,分别约占建设项目总数的19%、60%和20%;98个管理型项目中25个项目已完成,约占管理型项目总数的25%。
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取得较好进展。水环境治理方面,中心城区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郊区9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郊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00多公里,预计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73%,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列入计划的郊区25条骨干河道和24条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中共已完成40条。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列入计划的10家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已全面开工;全市新增36个街道、镇共约400平方公里扬尘污染控制区;修订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6月1日起开展了外环线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鸣”工作,初步建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队伍,并开展了公交车冒黑烟执法整治。固体废物治理方面,在优化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已建成嘉定残渣处理厂,基本建成青浦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系统、老港封场及生态修复等项目即将开工;同时,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开展了电子废弃物交投处置工作试点,一次性用品减量化工作在绿色宾馆创建活动中得到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吴泾工业区企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工作按节点实施;保留工业区污水纳管集中处理率已达到80%以上。农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方面,10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通过了市级专家组审核;5个有机肥中心即将开工;共推广了有机肥10万余吨,扩大绿肥种植面积28万亩,推广专用肥料(BB肥)2万余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崇明生态岛建设实现了污水处理厂“零”的突破,城桥和长兴岛2座污水处理厂开始运行。全市新增公共绿地300公顷,生态公益林5000多亩,外环生态专项39公顷。
三、环保执法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
特别是以环境影响评价为手段污染预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完成了上海内港规划等规划环评,探索开展杭州湾石化化工集中区域环评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环评,加强了上海轨道交通、虹桥交通枢纽中心等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的环保论证。结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了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水源地整治、化工企业环境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流动性放射源和医疗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截止10月底,全市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00多起,处罚金额超过3000万,比去年全年增加30%左右。已公布了50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利用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积极推进污染排放在线监测,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水环境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投入稳定运行,在80%的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完成了122套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大了处罚和限期治理力度,水环境市级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大气市级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85%左右。
虽然环境保护工作在2007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在经济发展中,单位GDP污染排放明显下降,但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传统污染问题有所缓解情况下,臭氧、持久性有机物等一些影响市民健康的潜在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显现;农村环境保护的薄弱仍然是制约上海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难题之一;同时,环保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几年中,上海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在今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郑光辉介绍了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上海市各级政府全力以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国务院8月23日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积极组织落实,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明确了工作目标。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的领导深入基层检查落实,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保证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如期完成。本市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组织督查,全面推进。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于10月份组织19个督查组,共120余人,对区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截止11月底,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街道(乡镇)政府领导共出动处以上干部4600余人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市和区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明查暗访,了解和掌握专项整治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寻找薄弱环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对专项整治起到了推进作用。
(二)加强宣传,形成声势。专项整治以来,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制作公益广告,印发专项整治通告,全市在市和区县的报纸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900余篇,在区县的有线电视播放数近1000次,张贴各类宣传告示117万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万份,组织培训企业的有关人员44万人次,播放整治内容的电子显示屏1000余块,制作宣传横幅8200余条。使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家庭。
(三)依靠基层,狠抓落实。各区县政府发动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乡村居委会全面排摸无证照食品加工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点,“摸清底数、分类疏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将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到基层,完成到基层,巩固到基层。目前,各区县正在积极推进示范街区建设,共选择了208条市容市貌较好、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对较多、专项整治全部达标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以发挥典型作用。
(四)部门联动,加强执法。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1万余家次,查处案件数1.1万个,涉及总货值金额3000余万元,其中,移送公安20个,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窝点400余个,取缔非法十类产品生产窝点17个,取缔无证无照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点等近8万个,取缔私屠滥宰生猪窝点100余个。
二、本市专项整治28个目标的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
(一)12个100%的目标有11个已经完成,1个接近完成。
1、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100%纳入了质量监测;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4、城镇的街道、乡镇、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已达到100%;
5、市场、超市已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6、生猪进点屠宰率已基本达到100%;
7、超市、食堂、餐饮单位等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8、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
9、非法进口肉类等100%实行了退货或销毁;
10、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了清查;
11、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
12、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已达到99%。
其中:生猪进点屠宰率和超市、食堂、餐饮单位等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两项目标涉及流通、加工、使用单位等多个环节,面广量大,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严把入境道口关,防止非正规渠道的猪肉流入本市市场。
城镇的街道、乡镇、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等三项目标涉及的经营单位面广量大,特别是对于已经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单位,如何做到规范、真实,下一步将要进一步进行培训、引导和检查。
(二)6个需要基本解决的目标已经大体完成。
1、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
2、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3、基本解决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无证生产的问题;
4、基本解决重污染农田种植食用农产品的问题;
5、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这五个方面,已达到目标要求。
6、基本解决销售无证企业生产的食品的问题。
由于市场流通中部分无证食品从外地流入本市,进入部分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需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实施积极的动态监管。
(三)10个需要“彻底解决”、“杜绝”、“彻查”的目标任务有8个已经完成,2个需要进一步努力。
8个已经完成的是:
1、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2、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3、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
4、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5、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彻查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
7、彻查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8、彻查制假售假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个需要进一步努力的目标:一是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二是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这2个目标,由于涉及面广,矛盾错综复杂,是难点和顽症。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取缔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店近8万个,但是彻底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难度相当大,无证照经营问题还比较多的存在。各部门正在分析研究,争取分类解决,并进一步发动街道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发动基层干部,集中进行攻克。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几点设想
自本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本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已形成了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上海将努力形成四个机制、建立八项制度。
(一)形成四个机制
对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在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的基础上,形成四种机制,即:
要管好国门,把好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关;要管好厂门,把好原材料和成品检验关;要管好店门,把好产品进店检验和销售关,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过程监控机制;
对有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对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单位要及时地进行注销,对违法生产和经营的行为要坚决取缔,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淘汰机制;
对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和驰名商标,对追求卓越质量管理的优秀组织和个人,对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表彰和奖励的激励机制;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政府职能部门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氛围,要进一步发扬和巩固,建立统一、高效和有序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机制。
(二)建立八项制度
针对专项整治的八个方面,建立健全八项管理制度,即: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信息追溯制度;
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制度;
推进连锁超市、大卖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
完善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索证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在药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严格实施GMP和GSP认证制度;
严格加强市境道口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制度;
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制度;
建立出口食品中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
以上的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深化。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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