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出台激励政策推进COD减排 

2007年12月 来源: 互联网

上海将出台激励政策推进COD减排 
超量削减由财政按量补贴 
区级财政出资鼓励污染源进入管网统一处理 
 
  为实现2007年和“十一五”期间减排目标,近日,上海市决定再推出两项激励有关单位超量削减COD的新政策,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夯实污染减排基础,加快二氧化硫削减步伐
  面对艰巨的减排任务,上海市发改委、市经委配合市环保局,从2005年开始,制定了《上海市“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实施方案》,确定到2010年,全市现有未脱硫的燃煤电厂全部要上烟气脱硫工程。去年又制定了《上海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实施方案》,明确到2010年,全市关停7个老旧电厂的210.8万千瓦煤耗高、污染重的机组。扣除这些关停机组,到2010年,全市共有807.4万千瓦燃煤机组进行脱硫改造。在国家发改委支持下,上海市制订并出台了脱硫设施建设补贴政策,落实了电厂脱硫电价政策,调动了电厂的积极性。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上海市全部脱硫项目都在按计划推进,90%以上项目都已开工。到今年底可减排0.6万吨二氧化硫。
  今年,上海市在下达电厂年度发电量调控计划时,把节能减排作为确定发电排序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积极增加市外来电采购。今年比去年多采购了54亿千瓦时电量,同比增长18%,可减排1.5万吨二氧化硫;二是实施置换发电。安排外高桥第二电厂等高效、环保机组替代小机组发电,置换电量23亿千瓦时,节能18万吨标准煤,减排0.29万吨二氧化硫;三是鼓励清洁机组多发电。2007年,全市天然气机组计划发电量比上年增长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73%,可减排0.21万吨二氧化硫;四是按期关停南市电厂,实现供电、供热平稳切换,到年底可减排0.6万吨二氧化硫。
  再推出两项激励政策推进COD减排
  为推进COD削减工作,上海市出台了郊区污水管网市级资金补贴和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补贴两项政策,筹措近10亿元市级财政资金,为今年超额完成郊区污水管网1500公里建设任务打下了基础。COD减排工程也全面启动,其中投资21亿元、总长24.6公里的白龙港片区南线污水输送干线完善工程已完成立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的扩建项目已经开工;竹园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居民动迁和资金问题有望近期解决。
  为进一步促进COD减排工作,上海市有关部门考虑在近期再推出两项激励政策。
  一是污水处理厂COD超量削减激励政策。为充分挖掘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的潜力,进一步降低COD浓度,市政府对由此增加的污水处理成本适当给予补贴。全市所有的污水处理厂都要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COD出水浓度都要在2006年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完成COD超量削减任务;在补贴时分类定补,按中心城区和郊区、政府投资企业和社会化投资企业以及处理规模、处理级别、出水标准的不同情况分别制订补贴标准;要按量补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市水务局对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考核情况,按月平均运行水量和出水浓度给予补贴。
  二是污染源纳管市级资金补贴政策。力争有条件纳管的污染源全部纳管,杜绝污染源直排水体现象。企事业单位的纳管费用主要由单位承担,住宅小区主要由开发商承担,政府给予引导性补贴。近期重点是对污水量较大的污染源纳管给予补贴,补贴主要由区政府承担,市财政适当补贴,郊区补贴标准高于中心城区。要鼓励先进,同时为促进污染源尽快纳管,补贴标准逐年递减。
  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表示,激励政策的实施,将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推进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二氧化硫和COD两项减排指标都没有完成。下半年,上海市将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力争不增新量,确保削减存量,预计到年底可保证削减二氧化硫1.13万吨;在COD减排方面,既要消耗增量,又要削减存量,确保控制总量,预计到年底最大可削减COD排放2.3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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