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网3月1日消息:针对三亚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三亚水务部门今天下午专门约见本报记者,就有关业主关注的问题,正式做出回应。
对话三亚市水务局三大疑问逐一回复
记者:有关厂区距离问题是读者关注的焦点之一,请给予说明。答:1、国家《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涉及污水处理厂距离条文提出的五项因素,因城市污水处理厂与规划居住、公共设施建筑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影响因素很多,除与污水处理厂在河流上、下游和城市夏季主导风向有关外,还与污水处理采用工艺、厂址是规划新址还是在建成区插建以及污染程度都有关系,总之关系复杂,很难量化,因此在本规范未作具体规定。
对于《规范》中“厂址应与城镇工业区、居住区保持约300米以上距离’条文,《规范》说明中也明确指出:鉴于到目前为止,没有成熟和借鉴的指标采用,《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也无量化。经与有关环境部门专家研究,认为‘距离’的量化应视规划城市的具体条件,经环境评价确定。”据了解,国内已建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有多家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m。如淳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金坛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泉州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
记者:新城污水处理厂会不会有气味和噪音污染?
答:新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采用国内领先工艺。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设计是采用BC/O污水处理工艺,水质达到一级A的中水回用排放标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范的要求。在我市已建成的采用BC/O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厂有成功范例,经处理后的污水可作为小区绿化的灌溉水源。
在隔音除臭上有专项措施。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厂除了在工艺流程上防止臭气污染环境外,同时对可能产生臭气污染环境构筑物按环评的要求采取封闭措施防止臭气散发,同并设置工艺管道收集恶臭气体通过除臭装置处理排放。处理厂工程设计按环评的要求采取系列措施降低生产噪音,因此在厂界南侧基本听不见噪音。
记者: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厂址与环评、审批的厂址是否一致?答:新城污水厂厂址的确定,是按照经审批的控制性详规、经审批的市政控制性详规等文件确定的。经过了环评论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早在2005年11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亚湾新城市政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三府函[2005]195号文)批复同意《三亚湾新城市政政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了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在的选址范围。在《三亚湾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中,确定了B-2-6地块建设新城污水处理厂。到2007年10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三亚市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土环资监字[2007]109号),批复同意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工程选址方案。在《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中,附图中的厂址位置与报告书中文字描述的位置完全吻合,该报告已经省、市两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并批准同意在该厂址上建设新城污水处理厂。
三亚市委、市政府将全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列为重点基建项目来抓。目前,“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计划在2008年底完工。随着四宗污水处理厂交付使用,全市日处理污水能力将达到13万吨,出水水质将全部达标,三亚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将由不足70%将提高到80%以上,同时还有每天5万吨的中水可回用于城区的绿化、景观等方面用水,对于保护三亚市环境,建设生态三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