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江西省建设厅获悉,2010年前,赣州市将斥资10亿元建成1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市中心城区3个,县(市)16个。
根据要求,大余、南康、崇义等13个省级园林城市或正在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的县(市)今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2009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他4个县在2008年必须完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王纪洪、谢建军、记者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