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水网讯 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的问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旅游集团董事长卢步东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国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
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而高污染,高耗水的重化工业项目势必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污染物排放总量日趋增大,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远不及污水排放量的增速,这就增大了地区的控制难度。还有诸如政策法律不配套,部门职责不明确,海陆控制指标不衔接等等诸多问题的相互作用,使得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治理陷入困局。
加大沿海生产力布局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从沿海产业带的规划,沿海陆域内污染企业的整治,到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多方位多层次的严密部署。
成立国家海洋环保领导机构,加强区域、部门合作及资源共享,增强联合执法力量。国家海洋环保领导机构以及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的建立,会有效地解决部门间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增强海洋环保工作的监管力量。此外,海陆联动机制的建立将很好地构建起海陆两方在污染控制上的桥梁,加强其之间的联系,以便更有效地将沿海污染降至最低。
法律是行动的准绳,进一步完善海洋环保法律制度,其对更好地防治海域污染将起到很重要的约束作用。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海洋环境技术研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案指出,要把海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优先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强突发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而实施重点是海域整治修复工作。此外,还要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补偿资金制度,统筹用于海洋保护和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