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县有”工程建设改善环境还民碧水蓝天

2008年4月 来源: 中新山西网

  中新山西网4月10日电(记者梁波)每个县至少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个生态文化公园,记者昨日在山西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山西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县县有”工程。

  据山西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西省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污水横流、垃圾堆积,居民聚集地环境恶劣,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县县有”工程旨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同时推进碧海蓝天工程和实现节能减排。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黄河流域、海河流域,特别是汾河沿线市县均要按照山西省政府的部署,力争今明两年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全部动工建设,确保污水、垃圾达标排放。

  同时,山西各市县要按国家规定调整收费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缴费率。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项目,加强运营监管,确保其运营达到设计能力。对已建成未投入运行的项目给予支持,促使其尽快投入运行。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进度。

  对未开工、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加强论证与指导,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主管部门要建立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在“县县有”工程建设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市县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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