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环保,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受委托,对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资人。
一、项目名称: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四、项目概述:
1、本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分期建设,一期完成2万立方米/日的建设并投入运营,后期增量至5万立方米/日的建设并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2、本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的处理工艺,投资人也可自行选定优于推荐工艺的处理工艺,但该工艺必须具备先进、可靠、成熟、节约等特点。
3、本污水处理厂整体工程及吕四港镇污水管网系统工程全部通过本次BOT(建设-经营-移交)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所选定的投资人将依法在启东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并由项目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4、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在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及吕四港镇污水管网系统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移交给项目招标人。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近五年内,投标人承担过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类似污水处理厂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全过程;
3、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
5、只能是单一公司投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投标;
6、其它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六、请申请人于2008 年 6 月 16日 8 时至2008年 6 月 16 日 17 时(午休时间除外)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按 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二份)。
联系人:白俊
电话:13261169391 010---51953571
传真:010---51953510
邮箱:zhongguozb80@163.com